是否可以撤回非法证据?


在法律诉讼中,关于是否可以撤回非法证据,这是一个涉及到司法程序和证据规则的重要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非法证据。非法证据指的是通过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收集到的证据。比如,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他人提供的证据,或者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秘密窃取的证据等,这些都属于非法证据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这就明确了非法证据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作为定案依据的。 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发现存在非法证据,是有权向法庭提出排除申请的。这里可以理解为一种‘撤回’非法证据的方式。当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法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经过审查,认定该证据确实是非法取得的,那么法庭会依法将其排除,也就是不把它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在某起刑事案件中,警方通过非法搜查获得了一份关键书证,被告人发现后向法庭提出排除申请,法庭经过调查核实后,认定该搜查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最终将这份书证排除在证据体系之外。 然而,要成功撤回非法证据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当事人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提供相应的线索或者证据来证明该证据是非法取得的。只有在有合理的理由和一定的证据支持下,法庭才会启动对非法证据的审查程序。如果当事人只是空口无凭地声称证据非法,而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的线索或证据,法庭可能不会支持其排除申请。 综上所述,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是可以撤回非法证据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并且当事人要积极履行举证责任,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司法程序的公正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