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票未到能否核销预付?

我公司之前预付了一笔款项给供应商,但是到现在发票都还没收到。现在公司财务想做预付核销,我不太清楚在发票未到的情况下能不能进行核销,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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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付核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发票未到能否核销预付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预付账款和发票的基本概念。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而发票则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发票未到的情况下,理论上是可以进行预付账款核销的。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当预付款项对应的货物或服务已经收到,即便发票尚未取得,也可以先对预付账款进行核销。比如,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已经预付了货款,原材料也已验收入库,此时就可以按照实际收到的货物情况来核销预付账款。 不过,在税务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也就是说,如果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仍未取得有效的发票,那么相应的支出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就意味着,虽然会计上可以核销预付账款,但税务处理上可能会因为缺乏发票而受到限制。 所以,发票未到是可以进行预付账款核销的,但企业要充分考虑税务影响。为了避免税务风险,企业应积极向供应商索要发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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