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工伤保险待遇能否改为一次性支付?
我受了工伤,现在享受长期工伤保险待遇,但考虑到后续可能会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领取不便等,就想知道能不能把这长期待遇改成一次性支付,这样心里也踏实些,具体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
展开


长期工伤保险待遇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改为一次性支付,但存在特殊情形。 首先,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三条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这是因为长期支付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突出特点,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工伤人员的权益。例如,对于一些伤残程度较重、需要长期依赖工伤保险待遇维持生活的工伤职工来说,长期待遇能够提供持续稳定的经济保障。 其次,在实践操作中,对于异地居住工伤人员领取长期待遇不便等问题,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通过采用社会化发放方法、完善金融机构代发办法等提高服务和经办能力予以解决,而不是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发放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可以与工伤人员及其供养亲属协商确定支付办法,对长期待遇进行一次性支付。比如,有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一致,在考虑到职工后续生活保障等多方面因素后,达成一次性支付的协议。但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一定风险,如供养亲属实际生存寿命超过领取待遇计算寿命,又向用人单位主张继续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用人单位能否以双方的支付协议对抗《工伤保险条例》的支付规定,存在疑义。另外,在广东省等个别省市,对户籍在其他省市的工伤职工的长期待遇,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解决。例如,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