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抚养权,简单来说,就是对孩子抚养权归属进行重新调整。在法律上,变更抚养权有两种常见方式,一种是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协议变更,另一种是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 首先,协议变更比较好理解,只要父母双方都商量好了,愿意改变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支持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次,诉讼变更有几种法定情形。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上严重疾病,或者身体伤残,没有能力再继续抚养子女,另一方就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比如说,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突然得了重病,没办法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了。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要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甚至出现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和子女共同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好的影响,这种情况另一方也能请求变更抚养权。例如,直接抚养方经常打骂孩子,让孩子身心受到伤害。这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的第二项情形。 还有,如果孩子已经满八周岁了,他自己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这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那么也可以变更抚养权。这是尊重孩子的意愿,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意愿的重视。对应上述法律规定的第三项。 最后,法律还规定了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情况,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移民到国外,无法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等情况。 相关概念: 协议变更:就是父母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 诉讼变更: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是否变更孩子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