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我之前给邻居帮忙做农活,结果在过程中受伤了。现在医疗费花了不少,我想了解下在这种义务帮工的情况下,我的损害该由谁负责。《民法典》里对于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view-more
  • #帮工受害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义务帮工,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报酬,出于好心去帮助别人做事。当义务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受到损害时,《民法典》有明确的责任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义务帮工这种类似劳务关系的情形中,如果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帮工人是为了被帮工人的利益去进行帮工行为,被帮工人从帮工活动中受益,所以在帮工人受到损害时,理应对帮工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那么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这是考虑到被帮工人已经明确表示不需要帮忙,主观上没有让帮工人来承担风险的意愿,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从公平角度出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此外,如果帮工人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帮工人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这保障了帮工人在受到第三人侵害时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合理分配了责任,避免被帮工人承担过重的负担。 总之,《民法典》的这些规定,在保护义务帮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合理平衡了各方的利益关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