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更换水表的费用有什么规定?


在探讨民法典中关于更换水表费用的规定前,我们先了解几个关键法律概念。首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它指的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房子里面属于自己的部分自己说了算,而像楼道、电梯等公共区域是大家共有的。其次是物业服务合同,这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约定,由物业服务人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服务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业主是需要遵守的。 关于更换水表费用,如果水表是属于业主专有部分的设施,比如安装在业主室内的水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正常情况下,因水表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费用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要是水表安装在公共区域,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服务事项中通常会包含对共有部分设施的维修、养护等。所以这种情况下,更换水表的费用可能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中,或者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支付。不过具体的承担方式,还需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 如果供水公司与业主有相关约定,例如约定供水公司负责水表的维护和更换,那么按照约定来执行,更换水表的费用就由供水公司承担。所以,当遇到更换水表费用问题时,要结合水表的位置、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与供水公司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费用承担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