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产权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集体产权房子拆迁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赔偿的项目及依据: - **房屋价值补偿**:按房产市场价值计算,需考虑地理位置、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给予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该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土地补偿**:因征收集体土地产生,按当地政策给付。 - **搬迁补助**:为激励拆迁户配合,政府可能会提供搬迁补助与奖励。 - **临时安置补助**:在拆迁和安置过程中,政府会提供临时住所或相关补助,缓解生活不便。 - **其他费用补偿**:包括设备搬迁和重装费、停产损失补偿等。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市、县级人民政府也应给予补偿。 其次,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 **货币补偿**:包含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及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格。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补偿价=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 **产权调换**:根据被拆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和人均面积确定安置面积,保证被拆迁人有足够居住空间。 - **农民自建**:若村里有剩余宅基地,可安排给被拆迁人自行建造住房或者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在此情况下,会按照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同时按照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格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补偿款。 另外,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对于非法搭建或超过许可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一般不予赔偿;对于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会给予适当赔偿。且集体产权房没有个人房产证,拆迁时按照集体产权上的名字进行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