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厂九级伤残后继续工作的话能获得多少赔偿呢?

我在工厂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现在还想继续在工厂工作。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具体能拿到多少赔偿,包括赔偿项目有哪些,各项赔偿的计算标准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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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厂发生工伤并被评定为九级伤残,且继续工作的情况下,赔偿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某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那么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000×9 = 45000元。 其次,在劳动合同履行完毕或劳动者个人申请解除时,还会涉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过,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会有所差异,比如有的地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能是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是2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另外,如果因工伤需要生活护理,按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支付生活护理费。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赔偿还可能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这些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金额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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