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集体土地划拨给国有后征收时补偿款归谁?

我有一块原本是集体土地的地块,后来被划拨给国有了。现在这块地要被征收,我搞不清楚征收补偿款到底该归谁。是原来的集体组织,还是现在土地归属的国有单位,或者有其他规定?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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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集体土地划拨给国有后征收补偿款归属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集体土地,就是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而国有土地,则是归国家所有的土地。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当集体土地被划拨给国有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就发生了转变,从集体所有变成了国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在集体土地划拨为国有土地的过程中,一般来说,集体土地所有者已经获得了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当这块已经变为国有的土地被征收时,补偿款通常不会再归原来的集体组织。 对于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等附着物,如果有合法的使用权人,在征收时,使用权人可以获得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因为《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如果土地使用者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征收时也可能会获得一定的补偿。不过,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总之,集体土地划拨给国有后征收补偿款的归属问题,要综合考虑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地上附着物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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