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买到假货该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店里买了个名牌包包,结果拿回去鉴定发现是假货。我心里很气,不知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种情况商家该怎么给我赔偿,我该通过什么方式去争取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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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当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遇到买到假货的情况时,赔偿问题是大家十分关注的。首先,我们来明确“假货”的概念,假货就是不符合正品标准、以假充真的商品。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商家卖假货的行为构成欺诈,你可以要求商家按商品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如果三倍赔偿金额不到五百元,那么商家最少要赔偿你五百元。 举例来说,你买了一件价格为100元的假货,按照三倍赔偿是300元,但由于不足500元,此时商家应赔偿你500元;若你买的假货价格是2000元,那么三倍赔偿就是6000元,商家就需要赔偿你6000元。 另外,如果商家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当你遇到买到假货的情况时,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商品实物、鉴定报告等。然后可以先和商家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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