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后继续上班是否有赔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鉴定为十级。现在我还在原来公司继续上班,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获得赔偿啊?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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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且继续留在单位上班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一定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通俗来讲,就是您在受伤前一年里每个月单位给您缴纳工伤保险时所依据的工资数额。这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只要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就可以获得的,与您后续是否继续在单位上班没有关系。 另外,虽然您现在继续上班,但如果之后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享受其他赔偿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为了帮助您后续可能因为工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考虑到您因工伤可能在重新就业等方面面临一定困难而给予的补偿。具体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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