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继续在原单位上班是否还有赔偿?


工伤十级继续在原单位上班,仍然是有赔偿的。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工伤被鉴定为十级,不管后续是否留在原单位工作,都能拿到这笔钱,它是对因工伤造成伤残的一种补偿 。 其次是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如果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这意味着后续因工伤治疗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不用自己掏腰包。 然后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个待遇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和恢复期间的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如果工伤职工选择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这两项赔偿将暂时不支付,只有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时,才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外,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所有的补助金,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应当由公司自己承担。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后,在进行治疗以及康复过程中所享有的一系列医疗保障和相关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治疗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帮助工伤职工重新就业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