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我被人故意伤害了,现在对方要负刑事责任,我想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我不知道能要求赔偿哪些费用,是只赔医疗费,还是也包括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些呢?希望了解下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赔偿范围。
展开 view-more
  • #附带民事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赔偿范围。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因故意伤害所造成的身体损伤而支付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其次是误工费,它是指受害人因受伤不能参加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根据上述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再者是护理费,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时,聘请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根据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另外还有交通费,即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解释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予支持。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强调的是物质损失,精神损害不属于此范围。不过,如果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