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我家人遭遇了刑事案件,犯罪行为给我们造成了不少损失,我想知道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的话,哪些损失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呢?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这些肯定能赔,那精神损失费之类的能要求赔偿吗?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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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附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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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因为犯罪行为让被害人遭受了经济损失,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的时候一起要求赔偿。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明确指出是“物质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进一步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具体来说,常见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比如医疗费,就是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受伤后去医院治疗花费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等。误工费指的是被害人因为受伤没办法正常工作,从而少赚的那部分钱。护理费是请人照顾被害人所支出的费用。交通费是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此外,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其次是财产损害赔偿,比如犯罪分子毁坏被害人的财物,像手机、车辆等,要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如果是盗窃案件,犯罪分子要返还所盗窃的财物,如果财物已经损坏或者无法返还,要按照财物的价值进行赔偿。 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主要聚焦于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而精神损失一般不在此范围内。在实际操作中,被害人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合理确定赔偿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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