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突然就被公司告知要立即辞退我,我一头雾水,也不知道这合不合理。我想弄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赔偿,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自己能争取到多少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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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辞退员工的赔偿标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是合法辞退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满1年,就补偿1个月工资;工作满2年,补偿2个月工资。这里有个特殊规定,如果工作时间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次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情况。依据《劳动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同样,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2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像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就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但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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