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裁员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突然裁员的赔偿标准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公司是依法裁员: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符合法定情形(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且履行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情况下,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具体如下: -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并非单指基本工资。如果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 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公司是违法裁员: 即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进行裁员,那么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3年,公司违法裁员,正常经济补偿是3个月工资,此时公司应支付6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此外,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 部分员工不得被裁员,依照《劳动法》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的员工,单位不得将其列入裁员名单。 - 公司若不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 被裁员工在被裁员以后的半年内,若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但不满意,而老单位(裁减员工的单位)又在招人,员工可以重新报名应聘,单位有优先录用员工的义务,当然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