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犯罪给我造成了财产损失,我听说可以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我不知道具体要满足啥条件。我就想问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符合哪些条件呢,能不能让对方赔偿我的损失?
展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从而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原告得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一般情况下,这个主体就是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如果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没有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那么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也就是得清楚要让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被告通常就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但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也可能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等等。 再者,要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赔偿请求就是要明确自己要求被告人赔偿哪些损失,比如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同时,要说明这些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并且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这里的刑事诉讼过程,是指从刑事案件立案开始,到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如果在这个期间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就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了。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才能够成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