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方付首付写女方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付了房子首付,但房产证只写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是归我还是要分割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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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男方付首付,房产证却只写女方名字,而后双方离婚的情况下,房子的归属和分割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若该房屋是在婚前购买,男方付首付且登记在女方名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可能会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一旦完成,财产所有权就转移给受赠人。若能证明这是赠与,那么在离婚时,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男方能证明其支付首付是基于双方结婚共同生活的目的,并非单纯赠与,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具体份额可能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其次,若房屋是在婚后购买,虽然只登记在女方名下,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首付是男方支付,也不能简单认定房屋就归女方所有。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分割比例。 另外,如果双方在购房时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总之,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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