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擅自卖掉父母房产会有什么后果?
我家孩子瞒着我把我名下的房子卖了,我都不知情。现在我想把房子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能不能行,子女这种擅自卖我房子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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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子女擅自卖掉父母房产的行为通常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就是指没有权利去处理别人财产的人,却对该财产进行了买卖等处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买方在购买时不知道这是子女擅自处分父母房产,并且支付了合理的房价,同时房子也完成了过户登记,那么买方可能会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父母不能直接要求买方返还房屋,但可以要求擅自卖房的子女进行损害赔偿,赔偿的金额通常是房屋的价值损失以及其他相关的合理损失。 如果买方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比如买方知道子女没有卖房的权利,或者没有支付合理的价格,又或者房子还没有完成过户登记,那么父母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将房屋追回。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先和子女以及买方进行协商沟通,要求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父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子女是擅自处分房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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