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对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会有什么后果?
我知道有个人没拿到许可就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我也参与其中了。我有点担心会有啥法律后果,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呀?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展开


首先,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根据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而对于明知对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还参与其中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明知对方没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还为其提供帮助,比如提供场地等,那么相关部门会责令你停止这种违法行为,没收你因此获得的违法收入,并且还要对你处以五万元到十万元的罚款。如果因为这种未经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你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人要一起对消费者承担责任。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要求你和生产经营者共同赔偿他们的损失。所以,在涉及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事务时,一定要确保其具备合法的许可,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