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对于正当防卫有哪些规定?
我想知道宪法里是怎么规定正当防卫的。最近和人有点冲突,当时情况紧急我进行了反抗,不知道这种行为在宪法里是怎么认定的,想了解下宪法对于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好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展开


首先,宪法本身并没有直接针对正当防卫作出具体的、详细的规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等根本性问题,具有宏观性和原则性。 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里所说的正当防卫,通俗来讲就是当你或者别人遇到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像被人殴打、抢劫等情况时,你采取措施去制止这个侵害行为,并且给实施侵害的人造成了一定损害,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正当防卫也有一定的限度要求。《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如果你采取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侵害所需要的程度,比如别人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拿刀把人砍成重伤,这就可能属于防卫过当,要承担相应责任了。 此外,《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为了鼓励人们在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勇敢地进行防卫。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