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立案后几天内可以申请复议?
我去报案,警方给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我觉得他们这个决定不合理,想申请复议,但不清楚要在多久之内去申请才有效。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能告诉我,不予立案后几天内可以申请复议啊?
展开


在了解不予立案后申请复议的时间之前,我们先来解释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所谓不予立案,就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决定不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而复议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的行为。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 也就是说,当你收到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如果你对此决定不服,要在七天内提出复议申请。这七天是从你收到通知书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而公安机关在收到你的复议申请后,会在三十天内给出复议决定,并且会把复议决定书送到你手中。所以,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节点,及时行使自己申请复议的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