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付钥匙及违约金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我和别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对方没按时交付钥匙,我打算追究违约金。但不知道这类交付钥匙及违约金的纠纷,是不是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还是我可以自己选择起诉的法院?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专属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管辖规定,它指的是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来进行管辖,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等方式改变管辖法院。专属管辖的设置主要是为了确保案件能够得到更专业、更合适的处理,同时也考虑到了案件与特定地域的紧密联系等因素。 对于交付钥匙及违约金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该纠纷是基于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若交付钥匙是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的一个环节,并且涉及到房屋的物权相关问题,比如交付钥匙意味着房屋的占有转移等,那么这类纠纷可能会按照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即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有利于法院更好地调查、审理案件,保障案件的公正处理。 然而,如果交付钥匙及违约金纠纷并非基于不动产的物权纠纷,而是基于一般的合同纠纷,比如仅仅是合同中约定了交付钥匙的时间和违约金条款,而不涉及房屋物权的变动等问题,那么就不适用专属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