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押金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在交易中遇到了定金和押金的问题,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比如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东西了,钱能退吗?交了押金又是怎样的情况呢?我想弄明白这两者在法律上的具体差异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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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押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它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金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押金则是为了保证租赁等合同的履行,一方当事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存放在对方处,以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如果违约,押金会被扣除。不过,押金的数额、退还方式等通常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押金进行详细规定,它更多是基于双方的约定和交易习惯。 总的来说,定金具有惩罚性和担保性,适用定金罚则;而押金主要是为了保障合同履行,具有预付款和保证的性质,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在实际交易中,要明确区分这两者,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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