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执行和执保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涉及到一个法律案件,收到了执行和执保相关的通知,但是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什么不一样。我想知道它们在目的、程序、效力等方面都有哪些区别,搞明白这些对我处理这个案件很重要,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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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执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执行和执保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执行通常指的是强制执行,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里的生效法律文书包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书等。强制执行的目的是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例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未偿还,原告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执保即执行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执保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确保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比如,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担心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从程序上看,执行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由权利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而启动的;而执保可以在诉讼前或诉讼中提出申请,且在情况紧急时,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在效力方面,执行一旦启动,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执保主要是对财产进行限制处分,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等,并不直接处分财产,只是为后续执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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