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和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区别?


逾期和失信被执行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定义、产生原因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逾期指的是借款人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到了该还钱的时候却没还。比如你和银行约定每个月10号还款,结果到了10号你没还,这就产生了逾期。逾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违约行为,通常发生在借款合同中。它可能是由于借款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遗忘等原因造成的。 而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当借款人逾期后,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获得了生效的法律判决,要求借款人还钱,但借款人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偿还,这时法院就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在法律后果方面,逾期的后果相对较轻。一般来说,逾期后借款人可能会面临债权人的催收,包括电话催收、短信催收等,同时还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逾期记录也会被上传到征信系统,对个人信用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的贷款、信用卡申请等。而失信被执行人面临的限制和惩罚则更为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此外,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在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都会面临不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