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业主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

我买了套房子,合同上写我是业主,后来又加了我家人名字成了共有人。我不太明白业主和共有人到底有啥不一样,是权利不同吗?在房子的使用、处置等方面分别有什么权限呢?想了解下这两者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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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业主和共有人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在房屋权利的享有和行使上存在一定区别。下面从定义、权利范围、行使权利的方式等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定义上来说,业主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依法对自己所购买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人。比如您购买了一套房子,在完成产权登记后,您就是这套房子的业主。而共有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对同一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一套房产,两人就是该房屋的共有人。 在权利范围方面,业主对房屋拥有完整的、独立的所有权,可以独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像决定房屋是否出租、出售等重大事项,业主可以自行做决定。而共有人对房屋的权利则是基于共有关系产生的。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比如甲、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甲占70%份额,乙占30%份额,那么在房屋出租获得收益时,甲就可以获得70%的租金,乙获得30%。共同共有人则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通常只有在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确定各自的份额。例如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平等地享有权利。 从行使权利的方式来看,业主可以独立决定房屋的相关事宜,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可。但共有人在行使权利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时,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如果要出售房屋,必须获得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则需要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综上所述,业主和共有人在房屋权利的享有和行使上存在明显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您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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