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写一个人和两个人有什么区别?
我打算买房,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纠结写一个人名字还是两个人名字。我不太清楚这两种情况会有啥不一样,比如在产权归属、后续处置权这些方面,想了解下写一个人和两个人具体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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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合同上写一个人或两个人的名字,会在多个方面产生不同影响。 从产权归属来看,如果购房合同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该房屋的产权通常就归这一个人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登记在谁名下,产权原则上就归谁。而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就是这两个人的共有财产。共有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房屋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 在处置权方面,如果是一个人的名字,房屋的处置权主要由产权人一人决定。但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等特殊情况时,即使只写一人名字,另一方也可能享有一定权益。而写两个人名字时,对于房屋的重大处置,如出售、抵押等,通常需要两个人共同同意。《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贷款方面来说,如果购房合同写一个人名字,通常就以这一个人的名义申请贷款,银行主要审核这一个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若写两个人名字,银行会综合考虑两人的情况,可能在贷款额度、审批通过率等方面有不同影响。同时,在承担债务上,若写一人名字,债务一般由该人承担;若写两人名字,两人可能需共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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