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个债务纠纷时,听说有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说法。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也不知道它们对我的案子会有什么影响。我想知道它们的区别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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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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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法律上关于诉讼时效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解释一下诉讼时效,简单来说,就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中止,指的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也就是说,诉讼时效中止是时间的暂停,等中止原因消除后,接着原来的时间继续计算,并且要保证剩余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这意味着,一旦出现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之前已经经过的时间就不算数了,要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总结来说,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发生的时间、法定事由和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是时效的暂时停止;而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进行的任何阶段,是时效的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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