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有什么区别?
我遇到了一个纠纷,在考虑是去仲裁委员会解决还是去法院起诉。但我不太清楚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具体有啥不一样,比如处理流程、法律效力这些方面,希望有人能详细给我讲讲。
展开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是性质方面。仲裁委员会是民间性质的争议解决机构,它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来受理案件的。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得事先约定好有纠纷了去仲裁委员会解决,它才会管。而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只要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法院就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 从受案范围来看,仲裁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像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还有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不受理的。法院的受案范围则广泛得多,几乎涵盖了各类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在程序上,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也就是说,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形,否则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而法院审判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经过二审作出的判决才是终审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审判程序等内容,保障了司法审判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这些法律规定明确了两者在不同方面的特性和运行规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