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

我在和别人有金钱往来时,对方给我写了一个条,我也没注意是借条还是欠条。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会不会影响我以后要钱,想了解下它们在法律上到底有啥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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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欠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借条和欠条虽然都和金钱债务有关,但它们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 首先是定义和形成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关系而产生,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借到款项的凭证,反映的是借款合同关系。例如张三借给李四 5000 元,李四给张三写的借条,就明确了他们之间的借贷关系。而欠条是由于其他多种原因产生的,比如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比如王五卖给赵六一批货物,赵六暂时没钱支付,就给王五写了欠条,这是基于买卖关系产生的欠款。 其次是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是一样的,均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 年。但是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情况就不同了。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果出借人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最长诉讼时效为 20 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 3 年,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 3 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最后是举证责任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借条本身就能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所以其只需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除了陈述欠款的事实外,还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产生欠款的事实,比如提供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等相关证据。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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