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工合同有哪些区别?


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工合同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区别: **签约主体不同**:正式工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直接签订,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比如你被某公司直接录用为正式员工,就和该公司签正式工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之后由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例如,你与A派遣公司签合同,然后被派到B公司上班。 **合同期限不同**:普通的正式工劳动合同期限法律上没有特别限制,可以签订三个月及以上的各种期限合同。但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要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比如,正式工合同可以签1年、3年等,而劳务派遣合同至少是2年。 **工作岗位不同**:正式工可以在企业的各类岗位工作。而劳务派遣工一般只能在临时性(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或者替代性(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例如,某公司的长期核心业务岗位通常是正式工,而一些短期的项目岗位、后勤辅助岗位等可能会使用劳务派遣工。 **待遇及保障方面**:在未实行同工同酬时,派遣工待遇比正式工少很多;实行同工同酬后,两者待遇虽接近,但仍有差别。正式员工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的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例如,正式工可能享受更多的企业内部福利,而派遣工可能相对较少。 **工伤认定申请不同**:正式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方法。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