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征收和征用的区别是什么?

我家这边最近好像有对土地的动作,有人说是征收,有人说是征用,我不太懂这俩到底有啥不一样。我就想知道土地征收和征用在实际操作、权益影响这些方面到底有什么区别啊,这对我们家挺重要的,希望懂的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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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
  • #土地征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土地征收和征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而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性地使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土地。简单来讲,征收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则只是使用权的暂时改变。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也对土地征收和征用作出了具体规定。 从补偿情况来看,土地征收的补偿相对复杂和全面,因为涉及到土地所有权的转移,通常需要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进行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而土地征用主要是对被征用人因征用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比如因使用土地给土地使用者带来的经济损失等,一般是针对征用期间的损失补偿。 从使用期限来讲,土地征收是永久性的,土地所有权一旦被征收,原集体或个人就不再拥有该土地的所有权。而土地征用具有临时性,在使用目的达到后,要将土地归还给原权利人。 在适用条件上,两者都要求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过征收更多地适用于大规模的建设、城市发展等长期项目,而征用一般是在紧急情况下,比如抢险救灾等,为了保障公共利益的紧急需求而使用土地。总之,土地征收和征用在法律性质、补偿方式、使用期限和适用条件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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