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个税年度汇算,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 依据相关规定,有两类情况的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第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比如,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假设小李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所以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还有,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例如小赵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该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年度汇算时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就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第二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比如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 ### 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要交个税吗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小张在某公司工作了10年,解除劳动合同后共取得补偿金3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3倍就是15万元。小张取得的补偿金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超过的15万元就需要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为:以个人所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同时,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总之,个税年度汇算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个税缴纳都有明确规定,要按照规定来准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