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什么区别?
我遇到了一些纠纷,听说解决纠纷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这几种方式,但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啥不同。我想知道在适用范围、调解主体、效力等方面,这三种调解方式都有哪些区别,以便选择最适合我的解决途径。
展开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是我国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是调解主体不同。人民调解一般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进行的,这个委员会通常是由当地的居民或者村民选举产生的,像社区或者村里的调解小组就属于人民调解的范畴。行政调解是由具有调解职能的行政机关来开展的,比如工商局、派出所等,这些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相关纠纷进行调解。司法调解则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其次是适用范围有差异。人民调解主要适用于民间纠纷,比如邻里之间因为排水、采光问题产生的矛盾,或者家庭成员之间的一些小摩擦等。行政调解适用于与行政管理相关的纠纷,例如消费者和商家因为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后,工商局可以进行调解;还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交警部门也会进行调解。司法调解适用于进入司法程序的各类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比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 最后是效力不同。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一般靠当事人自觉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同样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司法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签收调解书后,就必须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