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还有探望权吗

我和前妻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前妻一直不支付抚养费,但她现在要求探望孩子,我不太愿意。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她不付抚养费还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吗?我该怎么做才合法呢?
展开 view-more
  • #探望权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一般情况下依然是有探望权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探望权,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它是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也就是说,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表明,法律赋予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通常是不能随意被剥夺的。女方不支付抚养费,这是违反了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关于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或规定,属于抚养义务的范畴。而探望权和支付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支付抚养费并不能成为直接剥夺女方探望权的理由。但是,如果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成长,或者女方在探望孩子过程中,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比如有暴力倾向、不良嗜好等,那么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中止女方的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决。所以,如果女方只是单纯不支付抚养费,而没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男方不能拒绝女方探望孩子,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