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子判给女方和儿子,儿子需要交税吗?

我和前夫离婚,法院把房子判给了我和儿子。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儿子作为房子共有人,是否需要交税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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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离婚房产分割,法院将房子判给女方和儿子的情况下,儿子是否需要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等情形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契税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等情形免征契税。虽然这里没有直接针对离婚判决房产给子女是否免契税的表述,但如果是因为离婚财产分割,将房产给到儿子,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身份来看,很多情况下也是可以免征契税的。 通常在法院判决离婚房产归属的情况下,儿子作为受判得房产的一方,一般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在契税方面,大多也无需缴纳。不过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法院的判决书等,以证明房产是基于离婚判决进行的分割。所以,为了确保准确,建议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者税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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