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债务还需要共同承担吗

最近打算离婚,但是对于债务问题很迷茫。在婚姻存续期间,家里有些大大小小的债务,不清楚这些债务在离婚后是要一起承担,还是各管各的。想弄明白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债务承担是怎么规定的,自己到底要承担哪些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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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债务并不一定都需要共同承担,这得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下的,或者一方欠下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得到另一方事后认可等情况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夫妻一起贷款买房的债务,或者一方为了家里日常开销而借的钱,都属于这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就由双方商量怎么还;商量不好的,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夫妻个人债务,通常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自己为了个人目的欠下的,且和家庭生活、生产经营等没有关系的债务。比如一方背着另一方,为了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而借的钱,或者未经配偶同意独自做生意且收益没用于家庭开支所欠的债务等。这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由负债的一方自己承担。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其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总之,离婚后债务是否共同承担,关键在于认定债务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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