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是否不需要检验?
我是一名保健食品经营者,最近在采购保健食品时,不太清楚需不需要对采购的产品进行检验。一方面担心不检验会有风险,另一方面又觉得检验会增加成本和时间。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采购保健食品到底需不需要检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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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并非绝对不需要检验。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对于保健食品经营者而言,采购时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是基本要求。这意味着,如果供货者能够提供有效的出厂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文件,从形式上表明该保健食品是经过检验且合格的,经营者通常不需要再次进行检验。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经营者可以完全不进行检验。如果经营者对采购的保健食品质量有怀疑,或者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现该批次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和商业道德,经营者有责任进一步对产品进行检验。此外,如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对特定批次或种类的保健食品进行检验,经营者也必须配合。 从法律的目的来看,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是核心。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有义务确保所采购和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每一次采购都进行检验,但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这些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这样做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经营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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