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业主是否拥有投票权?
我家小区在进行业主委员会选举投票,可我发现有一些业主存在违建情况。我就很疑惑,这些违建业主到底有没有投票权呢?这会不会影响选举的公平性?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对于这种违建业主的投票权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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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违建业主是否拥有投票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首先,从一般法律规定来看,业主投票权通常与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基于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依法享有业主权利,包括参与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投票权。这里强调的是基于合法的物业所有权而产生的权利。 然而,违建是指违反相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违建行为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在一些地方性法规和小区管理规约中,可能会对业主的行为规范进行约束。如果小区的管理规约明确规定,存在违建行为的业主在整改完成前不享有投票权等共同管理权,且该管理规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通过的,那么从小区自治管理的角度,违建业主在未完成整改时可能会丧失投票权。 另外,从公平和公共利益的角度考虑,违建行为可能会对小区的整体环境、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如果让违建业主继续行使投票权,可能会影响到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违建业主的投票权进行限制。 不过,限制违建业主的投票权也需要遵循合法的程序。不能随意剥夺业主的权利,需要有明确的依据和合理的程序。如果要通过管理规约等方式限制投票权,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等合法程序的讨论和通过。同时,业主对于被限制投票权的决定,也享有相应的申诉权利。 综上所述,违建业主是否有投票权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基于物业所有权他们有投票的基础权利,但考虑到违建的违法性以及小区管理的实际需要,在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的情况下,其投票权是可能被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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