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遗嘱继承指定继承时其他子女需要签字吗?

我家里老人立了遗嘱,把房产指定给了其中一个子女继承。现在要处理房产继承的事儿了,其他没被指定继承的子女是不是得签字才行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怕到时候出啥问题,所以想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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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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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遗嘱继承指定继承的情况下,其他子女通常不需要签字。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单方法律行为,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那么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将自己的房产指定给特定的子女继承,不需要经过其他子女的同意或签字。当遗嘱生效后,被指定的继承人凭借有效的遗嘱就可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房产管理部门可能会要求提供一些证明材料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比如遗嘱公证书等。如果其他子女对遗嘱的真实性或合法性存在争议,可能会引发继承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遗嘱是否有效。总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房产遗嘱继承指定继承时其他子女无需签字,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因各种情况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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