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判房子给儿子需要交过户费吗?
我和配偶离婚,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儿子。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将房子过户给儿子是否需要缴纳过户费。我担心这其中会有一些复杂的手续和费用,所以想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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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法院判决房子给儿子,这种过户通常属于因离婚析产而进行的房屋过户。下面为你详细解释是否需要交过户费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过户费所包含的一些主要费用项目。过户费一般包括契税、印花税、登记费等。对于因离婚析产而过户房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所以,这种情况下,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但是,对于印花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印花税。房屋过户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所以一般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登记费方面,各地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收费标准相对不高。一般来说,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登记费用,用于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离婚时法院判房子给儿子,契税通常是不需要缴纳的,但印花税等可能还是需要缴纳,同时还有一定的登记费等费用。具体的费用标准和缴纳情况,你可以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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