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是否会产生租赁税?
我有一套房子出租给别人,和租户约定了一段时间的免租期。我有点担心,在这个免租期内,虽然没有收租金,但会不会还是要交租赁税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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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免租期是否产生租赁税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租赁税包含的内容,常见的有增值税、房产税等,下面为您分别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服务。不过,对于出租不动产的免租期,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这意味着在增值税方面,免租期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单纯因为免租期的存在,不会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其次是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于免租期内房产税如何缴纳,虽然条例没有直接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地区税务机关要求,对于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这是因为在免租期内,虽然没有租金收入,但房产的使用性质仍然是出租,为了平衡税收负担,避免纳税人通过设置免租期来逃避纳税义务,所以有这样的规定。 综上所述,免租期是否产生租赁税不能一概而论。在增值税方面,通常不会产生纳税义务;但在房产税方面,可能需要根据当地规定,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建议您在遇到具体情况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确保准确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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