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隐瞒部分还款是否构成虚假诉讼?
我是一起债务纠纷的被告,原告在起诉时隐瞒了我部分还款的事实。我不太清楚他这种行为算不算虚假诉讼,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会不会构成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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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原告隐瞒部分还款是否构成虚假诉讼,我们首先得了解什么是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捏造事实”是关键。 在判断原告隐瞒部分还款是否属于“捏造事实”构成虚假诉讼时,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原告故意隐瞒部分还款事实,目的是为了让法院作出对自己更有利的判决,多获取本不应得的款项,且这种隐瞒行为影响了司法秩序,比如导致法院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进行审理和裁判,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虚假诉讼。 然而,如果原告只是因为疏忽或者记忆误差等非故意的原因,没有提及部分还款情况,那就不一定构成虚假诉讼。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原告隐瞒的主观故意程度、隐瞒行为对案件结果的影响程度等,来判断是否构成虚假诉讼。如果被告认为原告隐瞒部分还款可能构成虚假诉讼,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还款证据,请求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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