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费的合同需要盖合同章吗?


在探讨租赁费合同是否必须加盖合同章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合同订立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同时,该条还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这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并不单纯依赖于盖章这一行为,签名、按指印同样可以使合同成立。而对于盖章,并没有严格限定必须加盖合同章。 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司的公章、合同章在法律上都具有代表公司意志、确认合同效力的作用。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则是专门用于签订合同的印章,它的使用范围相对较窄,仅用于合同的签订。 在签订租赁费合同时,如果加盖公章,同样能够表明公司对该合同的认可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公章代表的是公司的整体意志,其效力及于公司的所有事务。所以,即便没有加盖合同章,只要加盖了公司公章,合同在符合其他生效要件的情况下,也是有效的。 当然,为了规范合同管理和明确合同用途,许多公司会选择使用合同章签订合同。这样做可以便于公司内部对合同的管理和跟踪,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合同签订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综上所述,租赁费的合同不一定要盖合同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按指印等方式都可能使合同成立并生效。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建议遵循公司内部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和交易习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对合同的签订和盖章存在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确保合同的效力和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