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义务是否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我开了一家餐厅,想了解在安全保障义务方面,如果顾客在店里出了意外,是不是要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来判定我的责任?我不太清楚过错推定原则在安全保障义务里是怎么回事,想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展开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特定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对于进入该场所或参与活动的人,负有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责任。例如商场的管理者,要保证商场内设施安全,避免顾客受伤。 过错推定原则是一种特殊的归责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主张权利的一方需要证明对方有过错。但在过错推定原则下,先假定行为人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在安全保障义务纠纷中,一定程度上是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比如在商场里,顾客因为地面湿滑摔倒受伤,商场管理者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设置警示标志、及时清理地面等,就会被推定为有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安全保障义务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是结合过错推定原则来确定责任的,这有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督促安全保障义务人积极履行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