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租是否有留置权?

我把房子租出去,租客拖欠租金,我扣下了他放在屋里的一些物品,想等他交了租金再还给他。我不太确定自己这么做合不合法,欠租的情况下我有留置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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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但这里的适用是有条件限制的。一般来说,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对于房屋租赁欠租情况,如果租客拖欠租金,房东通常不能直接对租客放置在房屋内的物品行使留置权。因为房屋租赁关系和物品占有关系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房东占有房屋是基于租赁合同,而租客放置物品在房屋内是另一种事实状态。不过,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当租客欠租时房东有权留置其物品,那么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行使留置权。 所以,单纯的欠租情况,若无合同约定,房东一般不具有留置权。若强行留置物品,可能会面临侵犯租客财产权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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