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过程中,感觉对方可能存在一些不当行为,让我遭受了损失。我想知道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得满足哪些条件,这样我就能判断对方是不是要对我的损失负责了,所以想了解一下缔约过失责任构成的要件。
展开 view-more
  • #缔约过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缔约过失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为违背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自缔约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相通知、诚实信用等义务。这些义务是法律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缔约当事人在缔约阶段的利益而设立的。比如在谈判过程中,一方有义务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如果一方隐瞒了重要事实,就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其次,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这种损失通常是指信赖利益的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会成立并生效而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为缔约支出的合理费用,间接损失如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比如,为了准备签订合同而支付的差旅费、咨询费等,就属于直接损失。 再者,违反先合同义务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对方当事人的损失是由于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所导致的。如果损失与违反先合同义务之间没有因果联系,那么就不能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最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违反先合同义务并造成对方损失,仍然为之;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违反先合同义务并造成对方损失,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一方因为疏忽没有告知对方合同标的物的重大瑕疵,就属于过失的情形。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要件,才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受损失的一方才能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