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的认定标准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虚假陈述是指在商业活动、信息披露等场景中,一方故意或过失地作出与事实不符的表述。简单来说,就是说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话,可能会对他人产生误导。 从认定标准来看,通常有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上,虚假陈述可以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虚假陈述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表述是虚假的,还故意去欺骗他人。而过失虚假陈述则是行为人因为疏忽或者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作出了与事实不符的表述。客观方面,虚假陈述要有具体的行为表现,也就是作出了虚假的表述,并且这种表述会对他人的决策产生影响。比如在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故意隐瞒重大不利信息或者夸大公司业绩,这就可能构成虚假陈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不履行承诺,若涉及虚假表述,也属于虚假陈述的范畴。 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层面。在民事方面,受到虚假陈述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投资者因为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里的欺诈就包含了虚假陈述的情形。 行政责任上,相关部门可以对作出虚假陈述的主体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以证券市场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刑事方面,如果虚假陈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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