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欺诈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购房合同欺诈指在购房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一方故意欺骗另一方,使其做出错误决定的行为。以下为您介绍常见的五种情形: 首先,购房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这意味着房屋可能因抵押问题产生纠纷,影响购房者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处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这种情况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 。 其次,购房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也就是常说的“一房多卖”。这严重损害了购房者权益,可能导致购房者最终无法获得房屋产权。同样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出现这种情况,买受人也有相应的权利主张。 再者,订立购房合同,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预售许可,房屋销售可能存在合法性问题,购房者权益难以保障。《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另外,订立购房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房屋处于抵押状态,后续可能出现债务纠纷影响购房者权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有义务如实告知房屋抵押情况。 最后,订立购房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这会让购房者陷入不利境地,可能面临无法入住或房屋被收回等风险。 总之,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谨慎审查,仔细了解房屋情况。若发现欺诈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合法凭证,表明该项目具备预售条件。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